2007-02-25

強制隔離、結紮禁婚、人體實驗 漢生病友求國賠



時間:2006-04-04 GMT 關鍵詞: 漢生病 國家賠償 人體實驗


【星島網訊】漢生人權侵害調查委員會3日公佈“戰後六十年漢生人權侵害真相報告”,控訴台灣政府在二次大戰後,對漢生病患施予集中隔離、禁婚、人體實驗等非人對待,要求政府全面道歉,並要為過去不當政策負起國家賠償責任。

  據《中國時報》報道,調查報告指出,政府對漢生(麻風病)病患迫害歷經日據時代、國民党及民進黨政權更替,堪稱台灣歷時最久的人權侵害事件;漢生病相關團體4日將赴總統府、台北市政府遞交陳情書。

列十大罪狀告中華民國

  漢生人權侵害調查委員會、樂生療養院保留自救會及近十名漢生病患,3日在立院舉行“漢生病患告中華民國”記者會,羅列政府迫害漢生病友六十年的“十大罪狀”,盼朝野速通過“漢生病友人權保證條例”,過去對漢生病友每強制隔離一年,應補償十萬元,保障病友余生。

  記者會現場,漢生病友接力舀起一杯杯的清水,洗去寫在木板上的“痲瘋病”字眼,盼社會去除痲瘋病污名,還漢生病友清白。

  漢生人權侵害調查小組成員賴澤君表示,早年各界對漢生病所知有限,但1961年間已知漢生病傳染力甚低,1962年3月政府訂定“台灣省癩(痲瘋)病防制規則”,廢除強制入院隔離,並規定治療後可門診康復者,應讓病友出院。

證實傳染低仍強制入院

  然而,賴澤君指出,許多人1962年至1982年間,仍被政府強制要求入院隔離,許多康復者更終其一生未離開院區,足見政府滿口謊言,且 1982年迄今,許多漢生病友的戶口還在樂生院內,顯示政府沒有協助病友回歸社會的措施,直到二年前為建捷運拆除樂生院,院方才要病友簽署“回歸社會同意 書”,凸顯政府迫害人權。

  此外,樂生院保留自救會會長、身為漢生病患的李添培指出,三年前衛生署將樂生院賣給北市捷運局,獲近百億利益,但被迫搬遷的老邁病友,許多不堪環境變化往生,衛生署和捷運局形同對漢生病患的“加害者”,政府也應負起責任。

  賴澤君表示,日本二月通過“漢生病補償金法修正案”,為過去在台灣、南韓迫害漢生病患的錯誤政策全面道歉、賠償,呼籲台灣儘速跟進,立法補償漢生病患,另應比照國際標準,承諾“在園保障”、“終身照護”、“園區保留”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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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遷在即 樂生皮球還在踢

作者: 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 看板: TSU
標題: [新聞] 搬遷在即 樂生皮球還在踢
時間: Sat Jan 27 08:55:26 2007



台灣立報


搬遷在即 樂生皮球還在踢


【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立委賴幸媛昨天召開公聽會,針對樂生院在農曆年前迫遷、環評
疏失與捷運延伸桃園構想等議題進行討論。但行政單位不知是真無奈或裝無奈,一句「依
法行政」、互踢皮球,樂生反迫遷遲遲未果,狀況愈見複雜,行政單位依然三字訣:不知
道、不清楚。

青年樂生聯盟首先質疑報載衛生署將違法迫遷樂生院民一事,捷運局副處長方壯勵表示,
點交時程愈快愈好,捷運局了解各界困難,接受延宕,「基於重大建設壓力,不可能無限
期延長」。以前已「很有誠意」與各界協商,「未來你們不用承擔責任,我們要。院民的
苦難我們同情,但跟捷運工程建設要分開來談」。

衛生署醫院管理委員會副執行長李舜基臉色難看地說,樂生是國有財產,只要公告下來,
衛生署就「不能違法」,「目前為止」都和樂生院民站在同一邊。至於「誰公告」、「什
麼時候會公告」,李舜基支吾迴避。捷運局則無正面回應。

文建會科長李滿圓說,文建會版的樂生保留案於1月10號結案,但報告並無針對百分比進
行認可,而是對行政院核定版本做檢討評估,「目前確認可增加約20棟建築」。由於工程
變更需經行政院核定,現正核定中,核定後會併入台大教授劉可強的再利用評估,希望提
高保存機率,核定期程下周應有結果。

公共工程委員會科長朱惕之指出,文建會的樂生案評估報告已屬執行中計畫,不確定會不
會受理。交通部簡任技正蔡書彬表示,計畫內容修正得上呈行政院,行政院雖請各單位提
出意見,最後得仍由行政院院函做最後核定。至於文建會提出版本,捷運局若有反對意見
,必須提出清楚技術規範問題何在。

方壯勵說,文建會提出的結案報告中並無捷運局意見,不同方案將導致金錢與時間的變化
而有工程上的不同代價,核定新案前,捷運局當然照舊工程實施。他表示,捷運局之所以
反對,是因為欣陸提出的方案與原規範手冊不同,所以保留再協商餘地。

青年樂生聯盟氣憤且不解地抨擊,既然可協商,為何在報章媒體上放話「捷運新莊線會翻
車」?方壯勵表示,這是誤會一場,「新莊機廠部分與正線行駛是兩個空間,並不影響」
,可能是媒體擴大解釋新莊機廠與新莊捷運線「都在新莊」的緣故。

樂生保留自救會成員賴澤君進一步追問環評事宜,她指出,捷運局在文建會版本討論時,
反駁所有專家提出的可行性,「這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賴澤君憤憤地說,捷運局不
但先建後拆、違法開工,甚至在院民補償部分都低於一般拆遷標準,「更重要的是,捷運
局提出的環評報告有五大瑕疵,環評委員都有提出,卻被掩蓋!」

環保署技正烏曉天表示,捷運局報告在環評法發佈施行前就完成審查,依行政命令進入審
查程序,多少會不如環評法發佈後施行狀況。但只要有新案提出,執行內容只要跟原環評
報告內容有所不同,就會請捷運局提出變更細目。「可是現在捷運局針對41%的保留方案
在做,早就變更了,環保署為什麼不追查?」針對賴澤君的提問,烏曉天一問三不知。

賴澤君說,1月10號文建會版的討論中,桃園縣文化局長謝小韞提出「新莊捷運向前行,
樂生保存,北桃捷運網銜接共榮計畫」,桃園縣已承諾提供桃園高中後方「國有土地」作
為樂生院內預定興建的捷運維修場遷移使用,因新莊線預定101年通車,尚有6年可進行規
劃,並不會影響新莊線預定通車時間。

方壯勵認為,桃園雖有捷運構想,但捷運路線從構想、定案、討論到完成,時間很長,以
目前迴龍站的工程配置並不可行,未來要如何連接也不能預測。簡單一句話:「不可能。


賴幸媛認為,依憲法跟國際條約相關權益,不論政府任何機關都不應強制遷離。文建會應
在本周內盡快核定上呈行政院欣陸公司的評估方案,北市捷運局也應對此方案完成書面可
行性評估。而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在行政院就文建會方案跟捷運局報給院方的計畫,都應
召開聽證會邀請國內利害關係人與國際專家作證。

賴幸媛要求北市捷運局針對桃縣文化局延伸到桃園的案子進行評估,環保署更應追究捷運
局過去疏失,並請捷運局提出有關樂生的變更方案進行環境差異分析。賴幸媛強調:爭議
尚未確定,就不得強制遷離院民,包括柔性勸導在內,否則政府將要負起侵害人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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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4

明察暗訪


從訪談過程發現,如果想知道病友受害的經驗,如果只聽到個別的說法,會誤以為是個案,但在與不同的個人訪談後,經常會發現,彼此間都有相同經歷,彙整起來,才會意外發現,這就是共同的「受害」經驗。今天林老太太告訴我民國五十年左右,樂生院方禁止院內養小孩,那批被教會收容的孩子因為奶媽通常是固定時間餵食,但因為無法感受親情母愛,等到七八歲被送回院區後,經常是反應遲緩癡呆「條直」、「憨憨的」。所以誰呀誰的小孩都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