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29
2007-05-10
台灣漢生病友,戰後六十年,人權侵害調查報告
壹、 前言
台 灣漢生病友人權侵害事件層面舉凡,社會汙名,集中隔離、禁婚、結紮、墮胎、新藥人體實驗、醫療失當、解除隔離卻延續執行、從無支援回歸、醫療失當,照護不 周、官方挪用照護經費,輔導人員長期精神與生活多重控制等;其中最嚴重者,乃是三年前政府毀約,違反行政程式,為建捷運機場,強制拆除病友房舍、驅逐家 屬、拆散人倫,迫遷老人,錯誤安置造成傷亡等,種種精神與生活控制、威嚇,等「人權與居住權」多重剝奪。以下種種舉證,可以證明台灣政府種種「加害」事 實。
貳、漢生病友(患者、康復者)一生遭受人權侵害事實調查<點選詳文>
2007-04-09
416前,CALL王金平院長立委黨團,立法救樂生漢生行動
台灣漢生人權回復因為蔡家福(國)、曹來旺(民)、吳秉叡、(民)讓國際失望了
最新日內瓦外電消息,台灣樂生療養院搬遷風波愈演愈烈。根據 解,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健康權」特別書記官韓特一直關切此事,台灣駐日內瓦辦事處並已多次提出解釋、說明。全球各地包括美國,日本,韓國,法國,英國,澳洲,香港等地陸續已發給台灣政府許多抗議信。
聯合國世界遺產評審西村幸夫及也漢生病諮詢機構IDEA創辦人
樂生保留是台灣人權立國指標。「漢生保障國賠立法」是2005年10月25日台灣總統承諾,對老邁病友戰後61年侵害病友人權的最後安慰。台灣政府將怎麼做?1980年美國國會也曾立法保留夏威夷Kalapapa島漢生院區,台灣立法院將有何種作為,國際也有發動全球連署,國際串連等持續行動,呼籲台灣盡速立法。
照片集錦說明,一年半前,樂生院民到立法院拜會王金平院長及立法院各黨團,都曾經承諾盡快立法保障。言猶在耳。如今「416拆了樂生」的威脅日日逼近到數10天一、請立即打電話CALL王金平院長及立法院國民黨、民進黨、親民黨及台聯黨及無黨等黨團。 02—23585858 →按0轉總機→轉給他們,呼籲立即協商完成「漢生病人權保障條例」416前通過。
二、請查<http://www.ly.gov.tw/>寫信給蔡家福(國民黨)、曹來旺 ,吳秉叡、(民進黨)抗議欺負犧牲弱勢的人,缺乏國際觀,讓台灣蒙羞。應呼籲黨團予以抵制處份。
三、請查<http://www.ly.gov.tw/>寫信給 鐘紹和(親)、 賴幸媛(台)、雷倩(國)、管碧玲((民)、田秋堇(民)、高金素梅(無)等立委,鼓勵他們持續奮鬥呼鬱黨團一起努力,416前搶救樂生通過「漢生病人權保障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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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立即打電話CALL您選區以及熟識的立委(02-23585858)→按 0 轉總機→請接某某立委→呼籲支持「漢生病人權保障條例」416前通過。
2007-04-01
樂生] 選民的小小反擊,來轟炸立委吧!
2007年3月18日
[樂生] 選民的小小反擊,來轟炸立委吧!
再過八個月,立法委員的選舉就要到了,而且是只剩下一半名額、單一選區兩票制的立法委員選舉。對於新人老人來說,應該都使勁了全身解數找尋各種施力點,準備擠進那個榮華富貴的窄門。
這時候,也許是讓他們起來動一動的時候了。
有用嗎?我不知道,但如果不開始,我們永遠都不會知道結果。就算他們都不動作,如果我們可以讓這些人的助理覺得要每天清除這麼多 email 很苦惱的話,至少我們心理上會覺得爽一點。
請大家依照順序按下這邊「向立法委員施壓」(共有我所能找到的48個立委email),然後將下方文章剪貼到您的email裡面去當作內文。後面陳情人的部份,除了自己的人名以外,請填上任何一個你想的到的、會支持這個行動的人。
至於email標題?大家想一想吧,我也想不出比較好的。內文資料則是根據之前網路上的資料改寫的。
向立法委員施壓 第一份名單
向立法委員施壓 第二份名單
向立法委員施壓 第三份名單
親愛的立法委員:
由 報紙與網路訊息得知,聯合國文化資產委員會將指定台灣、日本、韓國之漢生病人療養院為「世界人類文化資產」,而政府卻在不考慮替代方案,以及從未真正展開 公共審議的情況下,由台北市捷運局公告,將在一個月內予以拆除。為此,眾多文化界人士與青年樂生聯盟都已進行各種的抗議串聯活動,且已有燎原之勢。
身為年底立法委員大選的有效選民,我等在此提出以下陳情:
在已有減少公帑浪費、創造當地居民、政府、弱勢團體三方均贏的文建會 90%保留方案,卻依然堅持進行付出更大代價、喪失輿論支持的現行 41% 保留舊方案,請委員出面調查其中是否有不法情事與幕後黑幕。
已有更佳的解決方案
文 建會已於 2006 年 7 月 19 日發出聲明,表示該會邀集捷運工程專家與捷運局研議各種可能的替代措施,而由建築學者與施工單位提出的相關修正計畫亦已完成。在此,沿線居民的交通權益同 時受到保障。而至行政單位並沒有就此三贏方案詳細檢討,對公民做出任何解釋。倉促公告拆遷方案、準備清除地上物、並強制驅離樂生院民,此種毫無理由的作法 啟人疑竇,令人質疑背後是否有官商勾結,盜賣國家一百五十萬立方公尺土方等等不法利益。
根據新聞報導,政府將由捷運局、社會局等單位組成六人一組的小組暴力遷移這些領有重大傷病卡的殘弱院民
醫 學護理研究不斷指出錯置(dislocation)是老年人在面對生命終點之際最危險的殺手,因為老人對於一個長期生活的地點有著深刻的情感,連結其個人 以及社會關係成長的歷史;再則由於身體狀況的衰退,對於新環境的適應能力較弱。非自願性遷移對於老年人的傷害尤其嚴重。此悲劇已在 1997 年陳水扁市長強制拆遷14、15號公園預定地的康樂里事件中發生,並得到印證。若是台北縣政府動用警察武力驅離,對於目前平均年齡75歲、多數領有重大傷 病卡的樂生院民造成的身體/心理創傷及後果,將更難以想像。
我們在此必須沈重的指出,這不是遷移,這是殺人的行為!
聯合國最高人權委員會於 2005 年 7 月 20 日發表正式公報,就台灣政府強制遷離樂生院民的舉動發出警告
這 封函是我國退出聯合國後,被官方發出的第一封正式文書,其內容具有嚴重的國際法警告意味。其中內容提到強制驅離已經構成「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中表面意義(prima facie)的違反。就我國本身的憲法而言,大法官解釋自十年前便一直強調我國憲法的核心在於人性尊嚴的維護,更強調縱使法律給予行政機關決定的權限,在 人民權益受到危急迫害的時候,主管單位亦將被剝奪行政上選擇的自由。因此,無論是就國際公約或是我國的憲法對於人民權益的保障,強制驅離樂生院民都是不能 接受的作法。
樂生院是歷史的錯誤,我們可以不要一錯再錯
樂 生院民是由於日本政府與國民政府百年來錯誤的政策被迫隔離管制。日本與台灣當局皆已承認政策錯誤所造成的人權侵害,國家元首也已代表國家向受害者正式致 歉。因此,強制執行拆除樂生院區,將造成樂生院友二度與雙重的權利侵害,也與當前國家試圖補償漢生病友的政策方向背道而馳。
基於上述的種種原因,並且對於人性及生命尊重的普世價值,我們認為使用警察的武力強制驅離病弱者,拆除院內的房舍以利捷運工程趕工施作,是完全違反人性的作法,也將嚴重斲傷台灣的社會,並受到國際的譴責。
網路上眾多部落客已經對此一不公不義、違反人權的事件發出怒吼,並發動「讓樂生人權決定我們的總統」 大串聯。支援樂生院的行動越發越烈、聲浪越來越大,在短短數日內已經超過300個部落格串連與上千篇的文章聲援。對外,此事件已由熱心網友翻譯成英文向國 外發聲,對內,甚至已發展為誰能支持樂生、創造三贏局面,誰就可以掌握更多的選民支持。委員位居廟堂、為民喉舌,勢必不會讓此事件繼續往選民們所不樂意見 到的方向發展。
陳情人
標籤: 樂生療養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