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30

60年污名揮不去 樂生要求國賠(剪貼立報新聞)


漢生病患要國賠3
圖/黃世麒

台灣漢生病友昨公佈「戰後60年人權侵害事實調查」,漢生病友黃文章痛批院方當年強迫50名病友進行人體實驗,造成無法回復的肢體損傷,直到今日仍然承受身體心靈上的煎熬。

60年污名揮不去 樂生要求國賠

【記者陳朝政台北報導】滿布泥污的木板用清水就能讓「清白」浮現,烙印在人身上的標籤與污名呢?60幾年來,樂生療養院裡的漢生病友飽受疾病與錯誤政策帶來的傷害與痛苦,昨天他們站出來向國家討公道。

漢 生人權侵害調查小組的賴澤君,播放一小段「台灣漢生病友人權侵害事實調查」的影片。她說,她們在2年前開始進行田野調查,訪問院內3百多位叔伯阿姨,發現 許多「真相」並非如官方宣稱「行政院政務委員說,民國51年到71年,政府沒有強制隔離」,但事實上,許多人都是在這段時間被迫隔離至樂生院。

「剛 到樂生的時候,我的手腳都還好好的,還能幫其他病患敷藥。」樂生院的黃文章揮動著已萎縮的手掌說,後來不知道醫生幫他們打什麼針,讓他們開始面對神經痛的 煎熬。調查小組的報告指出,民國50年間,院內一位醫師強迫50多位病友,接受一批來自國外的新藥「人體實驗」,導致許多人肢體嚴重扭曲。

隔離、實驗、墮胎、禁婚與缺乏專業的醫療照顧,都已成為院民記憶中的傷痕,雖然痛苦但終究過去,可惜磨難仍未結束。

「民國83年行政院承諾『先建後拆』,但是91年捷運公司就進來拆掉房舍。」賴澤君表示,雖然總統已於去年道歉,要求立法補償,但是包括捷運工程堅持要拆,行政院所提補償條例版本仍舊充滿偏見,可見政府並非真心道歉。

賴澤君說,她們決定今天到總統府提出「國家賠償」請求,要求政府依循國際標準,承諾「在園照護」的原則,保留樂生院,並儘速提出正式的官方《戰後60年漢生人權侵害真相報告》,去除對漢生病友的污名、歧視,給予賠償、恢復名譽。

賴澤君表示,提出國賠申請後有2個月的協商期,而《漢生病友補償條例》原則上將在4月份會通過,若條例內容能令樂生院民滿意,國賠申請就能獲得和解,否則將要求國家賠償,萬一政府不答應國賠訴求,則將進行國家賠償訴訟。

只是,就如同樂生院民陳再添所說,他們在樂生已經住了5、60年,早將樂生當成「家園」,「到底這條抗爭的路,還要走到什麼時候?」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