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18

日本能!台灣為何不能??

日本眾議院修法保障台韓戰前病友

盼見台灣政府「漢生人權保障立法」迎頭趕上並駕齊驅!!

2006/2/1樂生保留自救會新聞稿 日本NHK電 台一月三十一日晚上,傳來日本眾院大會通過超黨派議員提出的「漢生病(痲瘋病)賠償法修正案」,最快可望三日左右經參院大會通過後正式成立,公平補償台韓 病患。厚勞省今後還將調查帛琉、塞班島、密克羅尼西亞群島、馬紹爾群島等療養院的受害情形,並比照修正案內容予以賠償,顯示日本政府願意面對這場「歷史之 債,正視漢生人權」。

然而,好消息傳來,樂生院內阿公阿嬤儘管欣慰,卻為「樂生家園到底能否保留?難掩憂慮!」。樂生保留議 題及人權保障立法推動等工作,聲援團體呼籲台灣相關政府部門應共同正視病友老邁問題,「遲來正義,非正義」,請盡快確立各項原則。目前文建會雖然「暫訂樂 生古蹟」,但行政院蘇內閣並未表態支持,北縣市府,地方中央還在互踢皮球。比較可喜的事是,「台灣漢生病友人權保障條例」已經在立法院上會期,獲得國親台 無等四黨團及民進黨內不少開明立委支持提案。法案融入,一、道歉、恢復名譽,二、給予賠償,三、在園保障,四、受照護權,五、保留區指定,六、國定古蹟指定等多項基本人權保障精神制定。其中「在園保障」及「保留區指地」是台日韓及聯國WHO呼籲不能迫遷,社區照護等人道精神落實的共識。目前全台尚有上仟病友照護問題有待台灣政府正視,因此執政黨「朝野協商」如果只願意給賠償,卻要拆除病友的照護園地絕無正義可言。

此外NHK電台1 月31日另一則報導,一位日本漢生病友控告厚勞省醫療疏失的案件,病友打贏官司獲賠3仟萬日幣及官方承諾要再加強改善個療養所的醫療品質,這名女性患者是 1950年代入院,70年代出院,80年病情復發惡化造成無法回復的後遺症,1992年後因為有好的醫生才給予妥善醫療獲得改善。因此,這名患者提出要求 賠償,2004年東京地方法院已經判贏獲賠5仟萬日幣,但是官方上訴,直到昨天雙方和解成立,病友願意降獲賠3仟萬日幣但要求官方全面改善各療養 所醫療品質。

反 觀樂生院內,不乏這種醫療疏失導致種種後遺症的案例,目前許多院外病友照護問題也有嚴重疏失,台灣漢生人權一向被官方視為螻蟻,透過官司訴訟以民告官恐怕 也是病友力有未怠只能三聲無奈。至於療養所環境的改善,衛生署及樂生院方目前還未曾放棄終結樂生療養院,據聞樂生院黃龍德院長公開表示近期迴龍醫院還是要 開設。在1月22日東京台日韓共生研討會中,日本律師指出,戰後台灣政府延續污名歧視從無反省是更嚴重的人權侵害。

今 天日本透過超黨派議員的努力,願意正視「對戰前殖民地漢生病友的迫害」,展現與台灣、南韓和平外交的善意。台灣政府方面,立法院二月中旬開議,「台灣漢生 人權保障條例」也將進入「朝野協商」。去年十月二十五日陳總統已經首度承諾將對漢生病友人權立法保障與落實照護。新上任行政院蘇內閣是否可能配合完整推動 立法? 今天適逢年節,「台灣漢生人權保障立法」 何日迎接春暖?自救會再次呼籲「遲來正義,非正義」病友已經老邁,請台灣政府及立法院朝野黨團一起加把勁努力再努力,盼見新年新氣象,台灣漢生人權立法也 能迎頭趕上並駕齊驅。

新聞連絡/樂生保留自救會法案組/新聞連絡:宗田昌人 0968464099,賴澤君 0968418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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