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眾議院修法保障台韓戰前病友
盼見台灣政府「漢生人權保障立法」迎頭趕上並駕齊驅!!
【2006/2/1樂生保留自救會新聞稿】 日本NH
然而,好消息傳來,樂生院內阿公阿嬤儘管欣慰,卻為「樂生家園到底能否保留?難掩憂慮!」。樂生保留議 題及人權保障立法推動等工作,聲援團體呼籲台灣相關政府部門應共同正視病友老邁問題,「遲來正義,非正義」,請盡快確立各項原則。目前文建會雖然「暫訂樂 生古蹟」,但行政院蘇內閣並未表態支持,北縣市府,地方中央還在互踢皮球。比較可喜的事是,「台灣漢生病友人權保障條例」已經在立法院上會期,獲得國親台 無等四黨團及民進黨內不少開明立委支持提案。法案融入,一、道歉、恢復名譽,二、給予賠償,三、在園保障,四、受照護權,五、保留區指定,六、國定古蹟指定等多項基本人權保障精神制定。其中「在園保障」及「保留區指地」是台日韓及聯國WHO呼籲不能迫遷,社區照護等人道精神落實的共識。目前全台尚有上仟病友照護問題有待台灣政府正視,因此執政黨「朝野協商」如果只願意給賠償,卻要拆除病友的照護園地絕無正義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