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生病患告日本 贏了
樂生療養院二十五名漢生病患,控告日本政府拒絕台灣患者申請補償違法,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判決台灣原告團勝訴,一名日本律師高舉「勝訴」的紙板。(產經新聞提供) |
〔記者鄭學庸、駐日特派員張茂森╱綜合報導〕二十五位一生遭受污名屈辱與非人道隔離對待的樂生療養院漢生病友,在台灣光復整整六十週年的昨天,得到了遲來的正義!
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昨天上午針對戰前台灣二十五位漢生病患對日訴訟、要求適用日本國內「漢生氏病補償金法」獲得日本政府賠償、回復名譽一案,判決台灣漢生病友勝訴。
樂生病友要求停止迫遷
樂生院民昨於台北市召開記者會表示欣慰,病友及聲援的社運團體同步要求我國政府必須為戰後繼續實施非人道監禁與隔離政策,在一週內提出台灣版漢生病補償法草案,並向病友道歉,停止不當的迫遷政策,否則將提出國家賠償訴訟。
求償金最高台幣四百萬
台灣人權促進會表示,如日本政府不再提出上訴,日本政府必須妥善終生照顧日籍漢生病友,還需賠償每人八百至一千六百萬圓日幣、約合新台幣兩百三十四萬到四百零九萬元。至於台灣病友的求償金額,須視每個人的入院時間及生活物價水平等再行計算。
台灣原告團昨天曾到日本厚生勞動省陳情,希望不要再提上訴,厚勞省官員表示,將詳須檢視判決內容與相關部會連繫,再做決定。
樂生保留自救會會長呂德昌表示,一想到畢生承受的委屈終於得到司法平反,無法掩飾內心的喜悅。
二○○一年五月,日本熊本地方法院判決日本政府依「癩病預防法」(一九九六年廢止),對漢生病患強制隔離收容於漢生病療養所,是「侵犯人權的違憲行為」。
同年六月成立漢生病補償法,規定不論戰前戰後,也不論國籍與居住地,只要有一次被強制收容於漢生病療養所,均為補償對象。
韓一一七位病友敗訴
與台灣同時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的,還有韓國漢生病患者一百一十七人,結果被判敗訴,主因是東京地院認定樂生院是「根據敕令建立的國立療養所」,韓國小鹿島的慈惠醫院則不是。補救措施 總統指示研議
〔記 者蘇永耀、王貝林╱綜合報導〕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判決廿五名台灣痲瘋病患勝訴,陳水扁總統指示行政部門針對國 民政府時期採取錯誤的隔離措施,研議進行相關補償救濟措施。行政院秘書長兼發言人卓榮泰表示,對樂生療養院的舊建物,政院已與北市捷運局協調,要求盡力保 留紀念性的建物。
總統府指出,日據時期,日本及台灣地區許多罹患痲瘋病者遭受隔離措施,國民政府時期繼續採取錯誤的隔離措施,痲瘋病患遭受不人道的對待。
總統府表示,陳總統多年前即曾代表政府向漢生病患及其家屬致歉。這次台灣原告獲得勝訴,總統已責成行政部門對國民政府時期繼續採取的隔離措施,研議補償救濟措施。
行政院秘書長兼發言人卓榮泰表示,樂見日本對長期受委屈同胞做出最起碼的司法正義,政府對北縣樂生療養院新舊院區的院民,已給予更完善的生活照顧;對樂生療養院的舊建物,也與北市捷運局協調,盡力保留紀念性的建物。
樂生院 仰望春天75年
〔記者鄭學庸╱台北報導〕台北縣新莊市中正路七九四號,一個被離棄、禁錮,甚至詛咒的現實世界地標…。
在長達七十五年的歲月裡,樂生療養院卑微地蜷曲在這裡,宛如動輒二十年的痲瘋病潛伏期,幾乎像永遠般那麼久地仰望著春天。
在痲瘋病遭污名的年代中,一個染上痲瘋病的孩子被驅逐出村,傷心的父親趁著月色帶小孩來到海邊,解開了繩索,將載著孩子的竹筏推向外海,男孩嘶聲哀求,但繩子斷了,兩顆心崩然碎裂。
印有「中正路794號」地址的交通車,如鬼差般讓人懼怖,如果圍牆裡的人想買塊豬肉補充營養,採買人員和院外的店家會各自準備好一整桶的錢幣消毒水;當然,院內也有娛樂生活,四十年前院內甚至還有樂器種類齊全的專屬聯合樂隊,但最主要的演出卻是為凋零的老友送終。
與 世隔絕的男女病患也會擦撞出感情火花,在治療痲瘋病的藥物DDS被廣泛運用後,男女病患不得結婚生育的禁令才得以解除,但新生兒卻一律必須移往院 外撫養,以免感染。孩子每三個月由神職人員抱去探望父母,一律在舞台上排排站,台下的父母緊挨舞台,眼睜睜盯著孩子,沒人有勇氣上前擁抱,只能在孩子被送 走的那一刻,悲傷地垂下以為早已枯乾了的眼淚。
院民疑惑著,自己的病菌是否如傳說般,隨著煙囪的黑煙,散佈到各地,抑或是亡者的枚枚魂魄會隨著黑煙找到好人家投胎,但他們卻無比清楚,院內的每一株大樹都有人上吊身亡。
院內幢幢教會、精舍,在痲瘋病菌幾乎遠離台灣的現在,依然訴說著由生至死、由絕望到求生的故事,讓樂生療養院成為人間苦難的代名詞 - 宛如地獄,但在台灣歷年多次天災後,院民卻又總是捨己助人、救助貧苦,讓此處超脫天堂,成為天堂與地獄、生與死的交會所。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